朝野共识 电价年涨幅不超过6%
19.01.2015 16:39
本文来源: 中央社实时新闻
(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19日电)朝野立法院党派今天签署协商结论,电价费率设涨幅上限,半年涨幅不得超过3%,全年累计调幅不超过6%,合理利润投资报酬率为3%到5%。
立法院长王金平上午召集朝野党派协商电价费率计算公式,中午签署协商结论,未来电价合理利润投资报酬率设置为3%到5%,有累积亏损待弥补期间,投资报酬率上限5%,全数弥补累积亏损;累积亏损不存在时,投资报酬率降为3%。
电价按公式每半年检讨一次,半年调幅不超过3%、全年累计调幅不超过6%。电价费率审议会纳入电业法规范,电业法修法前,依立法院决议办理。电价公式自审定日起,施行2年。
朝野共识,行政院须在半年内将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审议,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派提的电业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先付委,但须等行政院版送立法院后并案审查。如果行政院版半年后没送立法院,就先审民进党派版。
协商结论明定,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燃料情形及价格、输配电成本与营运成本未来应公开上网,每年随预算书送立法院,电费单中应揭露每度燃料成本。
党派协商结论要求电价费率审议会组成中,政府部门及所属者不得超过1/3,近3年内与经济部及台电涉及电价与台电业务相关委办、委托研究关系人士,不得任电价费率审议会成员。电价费率审议应公开透明,完整揭露各经营信息、绩效指标。10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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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1.2015 1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