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一审有罪 中选会:判决日起停职

22.04.2016  19:13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被控议长贿选,台南地院今宣判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4年。中选会副主委陈文生表示,依照《选罢法》第117条,若一审判决有罪,李全教自判决日起「停职」,将丧失议员身份,自然无议长宝座,不过若法院后来改判无罪,亦可復职。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