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涉议长贿选案 台南地院下午宣判

22.04.2016  13:56

台南市议长李全教被控议长贿选案,台南地方法院预定在今天下午4时宣判,若被判有罪,议长职务及议员身分都会受到影响。

李全教被控与台南市议员郭秀珠搭配参选正副议长时,涉嫌透过6名白手套,向无党籍及民进党籍议员期约贿选,被台南地检署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起诉。

起诉书指出,虽然被游说的议员全部拒绝,但检方仍认定李全教等人「行求支持」,已触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行求期约或交付贿赂,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此案因引发台南市长赖清德拒绝进入议会、并遭监察院弹劾而引起社会关注;台南地方法院经过1年多来的审理,预定今天下午宣判。依照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若李全教在议长贿选案遭判处有罪,就会失去议长职务,议员职权也会被暂停,不能进入议场开会。

除了这件议长贿选案之外,李全教还因涉及议员选举贿选案,被台南地检署及竞选对手提出当选无效之诉;台南地方法院在1月21日判决李全教当选无效,李全教提出上诉,正由台湾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审理中。10504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