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全教遭声押 南检:罪证明确

09.02.2015  14:25
(图为台南市议长李全教,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央社记者杨思瑞台南9日电)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议长贿选案,今天声押议长李全教在内4人,另有4人保释。南检表示,全案经长期搜证,罪证明确。

台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陈建弘上午11时许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检方接获情资,李全教在议长选举前3、4个月,透过蔡姓、杨姓等共犯,承诺以每票新台币30万元至1000万元的代价,要求在议长选举时予以支持。

陈建弘指出,经检察官长期搜证,认为罪证明确,昨天下午针对台南市议会等47处场所同步执行搜索,并传唤19名共犯或证人到案。

检察官认为李全教等4人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100条第1项的投票行贿罪嫌重大,向台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另有4人涉嫌收贿或行贿,但没有羁押必要,由检察官谕令保释候传,其余人均请回。104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