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同股不同权不会削弱小股东保护
香港股市新修订「同股不同权」上市新规则,将在明(30)日正式生效,未有收益的生物科技公司和拥有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将可以到香港资本市场上市。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今日除撰写网志表示祝贺,也同时澄清同股不同权不会削弱小股东保护,他并指生技业的春天已经到来。
澎拜新闻报导,李小加在文中指出,引入不同投票权架构一定会牺牲投资者保护是一个误解。李小加表示,改革后的「上市规则」让人力资本也被承认和接受,成为获得控制权的一种方式。换句话说,港交所并没有改变小股东如何受到保护,只是打开大门,允许控股股东通过不同方式来获得控制权。
对于选择生技公司作为无营收公司申请上市的对象,李小加表示,这主要考虑两方面原因:
首先,生技公司在產品的研发、制造和上市过程都受到国家医药监管当局的严格监管,它们每一阶段的发展都有清晰明确的监管标准和尺度,这一特点使得生技公司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提供清晰具体的讯息披露,供投资者来判断投资风险。
其次,生技行业大发展的春天已经到来。当前生命科学、AI、大数据等科技的突破和相互赋能,生物技术将產生巨大的突破,再来中国面临严重的人口高龄化的问题,大家会越来越关注健康管理和生命的质量,通时监管机构已经认识到人民的需求,锐意改革药品审批机制,与国际监管机构合作互认,加快创新药的研发审批程序,可谓天时、地利与人和都已具备。
对于新制度,李小加也有两点顾虑,一是如何界定适用于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二是如何控制没营收生技公司的投资风险。
李小加指出,要定义何谓新经济是一门艺术,而不是科学,少数个案恐怕会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空间。对于这种情况,一方面港交所要尽量找寻正确答案,另一方面也希望外界能给监管者一定的「容错」空间,让监管者审慎检视新规的运作情况及个案,致力完善制度。
在生技公司方面,李小加认为,该类公司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对象,如果產品研发成功,股价可以一飞冲天,一旦失败,股价亦可以一文不值,因此只适合比较有经验的成熟投资者。未来港交所除会给这类上市公司股份名称添加特别标记「B」,也会对该类公司设定特殊的讯息披露要求,以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另外,港交所也对生技企业的除牌程式制定了更严格规定,以防止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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