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枕边人对簿公堂 菲姐讨代言费呛前男友险恶

24.01.2018  14:27
2018年01月24日 12:59 中时 王己由

「锅具女王」菲姐甘玉惠,不甘35年心血成泡影,认为前男友丁洋机挂名负责人的冠彣公司,在合约关系结束后,仍持续使用印有她肖像的產品贩售,去年提告求偿1000万年度代言费,台北地院24日上午开庭,菲姐律师手持DM,证明冠彣确实以菲姐肖像打广告,侵害肖像权;菲姐则哭诉求法官判她赢。承审合议庭确认双方无意和解,谕知全案辩论终结,定2月7日上午宣判。

菲姐在法庭上哽咽陈述,最后潸然泪下。她说,丁洋机家财万贯,不仅拒绝赔偿,甚至包养小三,她不解「为什么现在老了,还要对簿公堂?」质疑丁「一个老男人,连锅具也卖不掉」。请求合议庭审酌证据后判她胜诉。

丁的律师则说,当年度仅1月与7月使用菲姐肖像权,不能据此求偿年度代言费;即便需要给付、也早依每月30万元方式给付完毕,最后抗辩本案已罹于时效,不能求偿。

菲姐离庭后再指责丁「险恶」,不解相处40年的枕边人怎么会对簿公堂,「想到这个就心酸」。她自承是善良的客家女子,「不是我们东西,我们就不拿,属于我的东西,就该还我」,至于2人前案已判决确定的股权纷争,她说丁仍拒付,要她再告。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