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内焚化炉诉讼 李进勇亲上阵
17.05.2016 20:14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林内焚化炉案债务人异议之诉,云林地方法院今天开庭言词辩论,云林县长李进勇亲自上阵,盼司法公平对待,达荣公司代表人及委任律师都没有表达意见。
林内焚化炉仲裁案,云林县政府需赔偿达荣公司新台币29.5亿元,第一阶段应支付15亿元,包含利息已付17.5亿元,达荣公司要求支付尾款14.5亿元,并声请查封土地强制执行,县府于是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
李进勇下午到云林地方法院,亲自上阵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第二次言词辩论庭,他说,林内焚化炉案诉讼相当长时间,对于恶意当事人,县府一路挨打,非常不公平。
曾是执业律师的他,希望司法能还给云林县、云林县民一个公道,会亲自出庭,在瞭解诉讼过程,县府要掌握的重点,适时向法院表达立场及意见。
李进勇表示,司法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达荣公司未尽补正环评许可的义务,况且在兴建过程中也曾发生疑似不法事件,像这种当事人,希望法院能秉持公正立场,对云林县「公平对待」。
云林县环保局长林长造指出,林内焚化炉仲裁案,达荣公司要求支付尾款14.5亿元,但是必须完成焚化炉资產移转,包括土地、焚化炉堪用、补正环评许可等。
林长造表示,达荣公司要求支付尾款,却未履行焚化炉堪用、补正环评许可等义务,又对云林县政府声请查封县有土地强制执行,云县府提出债务人异议之诉,声请暂停强制执行。
对于媒体询问有关林内焚化炉案债务人异议之诉的看法,达荣公司蒞庭代表人及委任律师表示,公司未授权发言,所以都未表达意见。1050517
(中央社)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7.05.201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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