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锡山涉贪案 业者转污点证人获交保

05.02.2016  03:59
网远业务经理林明玉(右二)1月20日遭地检署收押。(郭吉铨摄)

立法院秘书长林锡山贪污案,案情有重大突破!涉案在押的「网远科技」业务经理林明玉,在遭羁押15天后,已经认罪,并全盘供出行贿林锡山1043万元的内情,检调将她转为「污点证人」,4日下午向法院声请具保停止羁押,法官裁定林女以30万元交保,并限制出境、出海、住居。林女傍晚筹足保证金,顺利在春节前夕,交保回家过年。

据了解,检调已巩固林锡山的涉案事证,近日即可侦结全案。

据了解,林明玉坦承网远公司行贿林锡山,获取4项立法院资讯处标案,她与公司负责人李保承在去年1月及9月分别在高铁车厢、林锡山办公室,交付林700万及343万,其中9月是她陪李到林锡山办公室交钱,并证实「大黄蜂」是林锡山的代号。

检调监控本案长达2年,今年1月19日兵分19路,搜索约谈林锡山33人,翌日声押林锡山、立院科长陈亮吟、网远负责人李保承、经理林明玉4人获准迄今。

据了解,李保承、林明玉均已坦承行贿,检调将林女转为污点证人,全案侦结时会依法向法院请求减轻其刑、免除其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