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铭告诽谤 合议庭:马无「真实恶意」 无罪定谳

11.10.2017  13:43

马以国民党主席身分在党考纪会就王金平涉司法关说发表谈话内容,遭柯建铭自诉诽谤部分,合议庭援引大法官解释内容,认定马有相当根据认定其为真,所做的传述、评论,没有「真实恶意」,况且记者会大部分都是在讲王金平部分,将马判决无罪定谳。

高院指出,该记者会在国民党召开,新闻稿是以「立法院长关说司法个案」为声明主题,并再三谴责王金平院长不当涉入司法关说案,不适任立法院长,应受撤销党籍之处分,指摘对象是将受考纪会议处的王金平院长,不是以诽谤柯建铭之名誉为主要目的。

合议庭表示,马英九当时在发表声明时,是因特侦组已先以新闻稿对外发布「曾勇夫前部长、陈守煌前检察长接受立法委员柯建铭关说」,马认为特侦组已经过相当之查证才召开记者会,属于善意而对于可受公评之事为适当、合理之评论,依法不得以诽谤罪责相绳。

高院表示,柯建铭为民进党总召,王金平长年担任台湾国会领袖,2人对国家政策及党政事务均有相当程度影响力,自属重要公眾人物,在社会生活上应有容忍接受大眾监督、检视之义务,马对司法关说案的评论是可受公评之事,判决马英九无罪确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