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核四燃料棒 电价大涨三千亿全民买单
长期致力于以「科学救国」的民间团体,「核能流言终结者」创办人黄士修今天在脸书发表文章,[反核也必须知道送出核四燃料棒的后果─【臺电破產,或是臺湾的信用破產】」,指出不论蔡政府如何辩解,依照「国际会计准则」,只要核四厂不能发电,建厂三千亿成本会计上由「资產」转列「资產减损」,臺电将破產,届时不论是「政府编列3,000亿特别预算」或「逐年调涨电价分摊」,结果都是「全民买单」。
而时代力量曾连续两年二度提案删除核四封存预算「直接让核四安心上路」,结果两次都遭民进党封杀,民进党反成「核四守护神」。歷年来任何「主张非核可以不用高昂成本」的皆是欺骗社会大眾的谎言。
更严重的是,此举将「一次赔上国营事业的公信力、会计稽核制度的公信力、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最终导致臺湾在国际上的公信力消失殆尽。」因此黄士修推动「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一项、终止非核家园条款」的「以核(能)养绿(能)」公投。
黄士修脸书全文:
在马政府时期,反核团体千方百计阻止用过核子燃料的乾式贮存,也不准臺电送出国外进行再处理。
民国105年1月,蔡英文胜选,政党轮替。4月,以黄国昌服务处主任郭庆霖为首的「北海岸反核行动联盟」,立刻配合「准官方」改口,宣称他不是反对乾贮,而是露天乾贮太危险,改成室内乾贮就安全。9月,原能会要求臺电将已经盖好的乾式贮存场,由目前的露天式改成室内式,并且必须在贮存桶外,再加上金属护箱。
■ 插曲
说到这里,我不小心睡着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我在新北市核安委员会上,见到宜兰人文基金会的陈锡南董事长,多次要求播放他制作的影片,说明某家厂商的一体成形金属护箱安全又可靠,臺电必须全部更换为该型金属护箱。
我跟陈锡南起了口角,他呛声核安委员会有黄士修就没有他。过了一段时间,我接到通知,拜托我把核安委员位置让给另一位较温和的专家,我也就笑笑不说话。然后就醒了。
■ 突然多出的三百亿元亏损
对臺电来说,此举属国际财务报导准则解释(IFRICs)第1号「现有除役、復原及类似负债之变动」第4段所述情况。
民国105年12月,臺电公布重大讯息,补列「除役成本负债准备」311.63亿元,其中增加「反应器内核燃料资產」29.70亿元,核能发电后端处置费用估计变动数281.93亿元,列入该年度损益。
这笔费用把臺电上半年获利全部吃光,该年度的核能发电成本也暴增为往年的两倍以上,不明所以的人还以为核能很贵。
不知道是不是凑巧,在詹顺贵投下关键票通过深澳电厂案引发争议的隔天,臺电就公布了核四厂的1,774束燃料棒确定送回美国原厂拆解的消息。
各大新闻媒体忙着报导深澳电厂的争议,比较少在追踪核四燃料棒这条线。大家可能没想到,送出核四燃料棒的后果,远远大于深澳电厂的影响。
■ 非核家园就是全民买单
民国106年1月,电业法修正案三读通过,追加第95条第一项「非核家园条款」:核能发电设备应于中华民国114年以前,全部停止运转。
言下之意,便是核一、二、三厂不延役,核四厂也无法启用。
核一、二、三厂的建厂费用已折旧摊提完毕,问题不大。由于核四厂处于封存状态,已投入的2,838亿元,目前仍然被列为资產,而非负债。如果确定报废不用,就必须讨论这笔帐该如何处理。
解决方法不外乎有二:「政府编列特别预算」或「分摊电价逐年回收」,两者皆等同全民买单。
当时朝野正因前瞻基础建设计画8年8,800亿元吵得不可开交,政府不可能再拨个3,000亿元特别预算给臺电纾困,所以自然倾向涨电价的方案,但这又碰触到蔡英文总统十年不涨电价的承诺,政治上同样敏感。
民国106年6月,臺电向经济部提出「分摊至电价」的建议,经济部也初步同意。随后消息曝光,初估工业大户每户需多付758万元、家庭用户每户需多付5,600元,果然引起广大民怨反弹,经济部长李世光紧急澄清尚未拍板定案,行政院发言人徐国勇则直接否认相关讯息。
搁置两个月之后,发生815大停电事件,大家也就忘了这事。
■ 变成核四守门神的民进党
把核四建厂成本「摊提到电价」的方案,前提是核四要维持在「资產」状态。早在民国105年7月的立法院临时会上,「时代力量」便打算全数删除核四封存预算13.56亿元,当时竟然是由民进党不分区立委陈曼丽挡下,最后只删5亿元。
要知道,陈曼丽在马政府时期,还是「主妇联盟董事长」的时候,可是最激进反核能发电与反核食的社运人士。当上立委之后立场大转弯,维护核四封存预算、提案开放日本福岛五县食品,都是由她亲手「贯彻党意」。
民国106年11月,臺电编列核四厂资產维护管理预算8.5亿元,时代力量又打算全数删除,也是「民进党团以人数优势否决该提案」,改为只酌减1亿元。原本规划三年的核四封存计画即将于年底到期,也因此「变相悄悄展延一年」。
为什么民进党不敢直接判核四厂死刑?因为它们很清楚,如果不继续编列封存预算,核四厂就必须报废,臺电恐将破產,动摇国本。
■ 不是随便你玩的国际会计准则
政客们互相演戏是一回事,实际上能不能做是另一回事。
送出核四燃料棒是很严重的问题,重点不在核四能否存续,而是核四燃料棒一旦送出,再加上政府多次表示核四厂绝对不会重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IASs)第16号「不动產、厂房及设备」第7段,已不符合「(a) 与该项目相关之未来经济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业」条件,故不应认列为资產。
即使政府辩称,核四可能整厂出售或转型综合火力电厂,其资產仍可堪用,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產减损」第9段,「企业应于每一报导期间结束日,评估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资產可能有减损。若有任一该等迹象存在,企业应估计资產之可回收金额。」
由于核四厂运转发电的使用价值已被否定,可回收金额只剩变卖设备的一点残值,资產减损也会将近三千亿元。更重要的是,除非政府带头公然违法,否则就必须废止原先兴建核电厂的土地徵收,重新进行兴建火力电厂之徵收程序,阻力异常巨大。
待到电业法第95条规定的2025年非核家园,臺电更负有将核四厂除役的现时义务。由于核四厂并没有发电,不像核一二三厂已提拨40年的核后端基金,所以必须另外拨一笔经费,将除役成本认列负债准备。
此处还不计臺电多次重大违约,对国际商誉造成的减损损失。
■ 比臺电破產更严重的问题
无论如何,臺电都必须认列这笔鉅额亏损。可是臺电绝对不会做,因为一做就破產。负责查核签证的安侯建业会计事务所也不会主动做外部稽核,因为会得罪政府。至于主管我国公司营运与财务监察的经济部和审计部,更不可能动作。
所以我们一次赔上国营事业的公信力、会计稽核制度的公信力、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最终导致臺湾在国际上的公信力消失殆尽。
核四厂的发电量是深澳电厂的整整两倍,没有空污。核四厂启封所需的时间,以及后续的成本,都比重新盖一座燃煤电厂低很多。
若以同为无碳的洁净能源相比,再生能源平均成本每度5元,核四厂每度发电成本不到2元(反核团体绿色公民行动联盟认证),每年发200亿度电,一年就节省600亿元。3,000亿元的建厂成本,核四厂只要商转五年就能赚回来。
蔡政府却寧愿毁掉核四厂,也要选择深澳电厂,对国际投资人传递了臺湾政府缺乏理性与成本概念的讯息。
■ 试计算疯狂的半衰期
蔡政府高喊要注重空污与碳排问题,一面管制生煤,却一面盖燃煤电厂。在空污日益严重、反核游行由「二十多万衰减到数百人」的情况下,执意解体核四厂、大举兴建火力电厂。
面对社会大眾强烈反弹声浪,掩耳盗铃地宣称反核是全民共识,一意孤行。这凸显出蔡英文总统的「治理毫无章法、制度荡然无存,整个国家的信用不復存在」。
好了,现在你知道为什么我要推动废除电业法第95条第一项、终止非核家园条款的以核养绿公投了吧。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