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歌剧院任中央宰割 台中市府遭批无能

17.03.2016  16:33
市议员李丽华、杨正中、张瀞分、刘士州(由左至右),批市府失职无能,台中国家歌剧院沦为台中割据院!(陈世宗摄)

台中市政府无偿将「台中国家歌剧院」的土地建物无偿送给中央,市议会曾做出九点附带决议;市议员张瀞分、张廖乃纶痛批林佳龙市长上任一年多,「无能、失职」,对议会的决议无能为力,任由中央宰割,昨天才由部分立委出面「抹粉」争取台中市民优惠票价。

张瀞分议员强烈要求文化局长在议事堂做承诺,立委出面跟中央协调,目前只是口头结论,如果进一步没有具体符合议会决议的结果,文化局长应该下台负责。

张瀞分指出,位在七期重划区土地3.8公顷的「大台中都会歌剧院」,花费22亿余兴建,市府及中央各付一半;后争取列为中央管辖的「台中国家歌剧院」,由中央营运,市府必须将其土地及建物无偿交给中央。

103年3月市议会对市府此举做出九点附带决议,要求市府执行,以免白白浪费台中附出的金钱及土地。这九点附带决议包括土地部分,向文化局以地易地方式争取回馈;经费部分,向文化局争取在大台中市设立大型国家级场馆,至少费在22亿元以上。另外,多议员当时都要求未来对台中市民採优惠措施,国家表演艺术中心董事应有台中市的代表等等。

她们指出,之前有部分民代指责市府「割地赔款」、「将孩子送养」,所以提出九点附带决议,要求市府争取应有权益;这一年多来市府在这个案子上节节败退,全军覆没,没有为台中市民争取到优惠措施,更别谈以地易地,或是争取同等经费的建设,突显市府执政的「无能!」 文化局长王志诚明显失职。

议员也批评市府藐视议会,议会是民意机构,市府对于议会的附带决议视而不见,如马耳东风,不用心不尽力,市府践踏民意,不顾市民权益,昨天紧急由立委于昨天出面「抹粉」,文化局自废武功,让人失望。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