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史上最大工殇案 RCA等公司 二审判赔7.1亿元

27.10.2017  16:39
2017年10月27日 16:19 中时 林伟信

史上最大工殇的RCA求偿案,台北地院前年判决RCA及百慕达汤姆笙、法商汤姆笙等3家公司须连带赔偿5亿多元,高院判决须赔偿7亿1千。

RCA(前台湾美国无线电公司)事件工殇1400多人,更是台湾第1个永久污染区、第1宗环保公害诉讼案,诉讼过程犹如好莱坞电影《永不妥协》翻版。

这起工殇求偿案在北院缠讼逾10年后,法官认定RCA等公司生產过程中,违法使用有致癌风险的三氯乙烯等物质,且工作环境没有防护设施,未善尽环境维护与污染管控责任,也未对员工尽有关防护说明及教导义务,造成员工罹患特定癌症,前年判决应赔偿445名受害员工与继承人共5亿6445万元。

全案上诉后,RCA员工关怀协会于高院审理期间,将求偿人数从529人增加成1554人,索赔金额由55亿多元增加到72亿多元,但最高法院认定,协会在二审增加求偿人数、金额于法不合,裁定驳回确定。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