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给1.5万才准奉养母!法官看不下去 准孝子休恶妻

12.03.2018  11:42
2018年03月12日 10:40 中时电子报 黄眉青 /综合报导

长期在大陆工作的吕姓男子,每月匯7~10万元家用给妻子,但妻子对婆婆不孝,竟当着亲友面前要吕男月付1万5,才准接婆婆回来同住,吕男请辞回台湾照顾病母,还被妻子数落,让他心寒诉请离婚。

据判决书,吕男与妻子结婚近20年,1999年,吕母位于台中东势的老家因为921大地震震毁,吕男当时欲接老母到桃园中坜住家避难,吕妻竟罔顾孝道,在婆婆及亲友面前称「要住可以,但需按月付费1万5000元」,使吕男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

吕男在大陆12年间,努力赚钱养家,除了生活必要开销外,每月匯7至10万元给妻子供家用补贴。2012年母亲车祸住院,期间受到看护虐待以致罹忧郁症及轻微失智,2017年吕母心肌梗塞急诊住院,医院发出病危通知,吕男急忙辞去工作,回台照顾母亲,却遭妻子酸言酸语,「为了你妈妈,你不去工作?」、「你妈妈活到90岁、100岁怎么办?你有这么多钱可以过下去吗?」

吕母2度病危,吕妻身为人媳却不闻不问,一再向吕男催讨生活费,没给钱就要求离婚,吕男痛心妻子视钱如命,诉请离婚。吕妻则辩称,独自探视婆婆,反而惹她老人家不开心,且婆婆有2名女儿照顾,生活不成问题。高等法院认为该对夫妻感情破裂,难以维繫婚姻关系,判准离婚。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