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母酒瓶刺人 判刑6年确定

08.04.2016  13:33

台南市黄姓男子因不满牛排摊曾姓老板,伸手欲搭他母亲肩膀,黄男误以为对方要攻击母亲,竟而持高粱酒瓶重击曾的头部,再以破裂酒瓶猛刺,造成曾男血管断掉,伤口深可见骨,所幸及时送医捡回一命。最高法院认为黄男没有悔意,依杀人未遂罪将他判刑6年确定。

34岁黄男于2013年2月19日凌晨1点,在台南市一家欢唱店偶遇曾姓男子,他认为胞兄先前在曾的牛排摊工作,曾给的薪资过低,他于是上前质问对方;曾男反驳并未短给薪水,并表示黄母可以对质,他于是打电话邀母亲到场。

黄母赶到现场后,曾男伸手欲搭她肩膀,并要求她说明工资未短给,黄男见状愈发不满,他以高粱酒酒瓶重击曾的头部,随后再以破裂的瓶子猛刺,曾男伸手阻挡左手也被酒瓶刺伤,肩颈遭割裂鲜血当场大量喷溅,经送医急救后才免于死。

歷审都认为,黄男因对被害人不满,持酒瓶猛刺对方,造成被害人大量出血,他犯后未能坦承全部犯行,难认已有悔意,且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依杀人未遂罪将他判刑6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