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民事执行处林姓、洪姓2名书记官,遭检举在2007年至2010年间,在选任不动產鑑价公司、鑑定不动產土地时,涉嫌图利不具不动產估价师资格的陈姓男子,让陈男收取300多件鑑定费用。台北地检署认为罪证不足,今将林、洪2人不起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