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强打台南市议长贿选案意欲为何?
台南市议长选举风暴愈演愈烈。民进党从选举结束之初的激烈内讧,转向全面围攻李全教。日前,与李全教同选区竞选议员连任失利的民进党籍参选人王峻潭对李提出议员当选无效之诉,台南检方正在调查台南市议长选举是否贿选。赖清德最近更宣示,在司法未厘清李全教是否涉及贿选之前,他及整个台南市政府都不再进入议会。同时,朱立伦、王金平等国民党籍政要受到波及,王及朱的岳父高育仁都被指为议长选举幕后黑手,大陆更是“躺着中枪”。而随着民进党与国民党中央先后卷入战斗,一场台南议长选举风波,俨然要扩大成一场新蓝绿恶斗。
一、民进党与赖清德为何将事情闹这么大?
其实,对整个台湾政坛、对民进党和赖清德而言,1席市议员甚至1个议长,并没那么重要,然而,民进党赖清德为何非欲除李而后快?并将整个国民党,乃至大陆都牵扯其中,原因不外以下:
首先,蔡英文憋了一肚子气。“九合一”大胜后,民进党原本打算一鼓作气再拿下6都之中的3至4席议长。为此,蔡英文在议长选举前便坚决要求党籍议员在议长选举时公开亮票,受批评后仍坚持党籍议员要“技术性亮票”。然而,民进党最后仅获得高雄市议长席位。更令蔡脸上无光的是,台南市总共57席议员,民进党29席已单独过半,国民党16席、台联党1席、无党籍11席,只要党籍议员听指挥,寻求连任的民进党籍议员赖美惠稳赢。但结果是李全教得29票,赖美惠仅26票,民进党议员至少3人跑票。蔡的话居然在民进党大本营都不管用!消息传出,不仅蔡英文脸上挂不住,赖清德“脸色铁青”,民进党内更是炸开了锅,相互猜疑、指责不断,蔡、赖及负责操盘的“立委”陈亭妃等都受到党内质疑。在此情况下,民进党一方面成立由高雄市长陈菊牵头的小组查真相找“内鬼”,另一方面,将枪口转向李全教和国民党。
其次,赖清德不能容忍李全教。赖清德在台南市长任内声誉颇佳,大有民进党下代领军人物架势,赖也想再在台南市长任上精彩演出,以图日后更上层楼。正因此,李全教希望将自己塑造成对抗赖清德的蓝营主将。竞选议员时,李喊出“竞选议长、制衡赖清德”口号,就是想激发选区内相对占优的蓝营基本盘。议长选举日前1天,李又召开记者会,抗议赖利用金权、财团介入正副议长选举,甚至直指其两位挚友募集庞大资金,对个别议员开出数十至数百万元的价码,企图诱使他们支持赖美惠连任议长,无非是想阻止赖插手议长选举。当选议长后李又称,“从今天起,议会换成我说了才算!”并批赖不懂人情世故,骄傲、跋扈、霸道,是“赖神”,以至让部分民进党议员“跑票”,目的还是想教训赖清德。在台湾现行体制下,虽然议长很难拖市长后腿。但可肯定,李全教成为议长后一定会不断给赖出难题,这既有“民主制衡”动因,也不排除个人政治打算。在南部蓝营政治人物几近凋零时,谁先扛起反绿大旗,谁就有望成蓝营南部的新旗手。鉴此,赖就有了对李大打出手的动因。
再次,民进党炒作此事还有转移陈水扁出狱话题、对国民党连锅端等算计。陈水扁的出狱,有民进党挟大胜之势对马当局施压的因素。姑且不论陈水扁出狱后会否在民进党内掀起新风浪,甚至再成一个“太阳”,但至少会引发部分选民对民进党集体贪腐的回忆和民进党是非不分的新印象,对民进党2016年选战肯定不全是好消息。因此,此时给李全教和国民党扣上买票贿选帽子,自然可转移岛内媒体焦点。
当然,民进党的算计远不止于此。他们还想将国民党政要连锅端。目前,国民党台面人物已折损得差不多,他们对马英九也再无更多兴趣,最急于摧毁的是正在兴起的朱立伦。但由于民进党过去专注“反马”,对与朱斗争还缺乏经验和议题。在朱出任国民党主席之前,便将高育仁描绘成台南议长选举的幕后操盘手,将李全教说成是帮朱组建台南“抗赖清德联盟”的旗手,便有了日后打朱的素材。至于王金平,因其一向交游广阔,擅长“搞关系”,将他扯入议长选举,当然更可增加过程的精彩度和事件的可信度。此外,众所周知,当前国民党的最大矛盾是“马王之争”,将朱王联系起来还可给朱马关系打入楔子。
至于段宜康等还指控李全教议长贿选的合谋是在大陆完成,买票资金“很可能”来自大陆。这虽让检方更难查证,对整个案件真相厘清毫无帮助,但也可让“台南议长贿选案”更加有鼻子有眼,更主要的是再次丑化大陆,为其日后“反中”找更多借口。当然,段等敢如此爆料而不担心被对手反告,主要还与其具言论免责权的“立委”身份有关,况且他们还加了“很可能”的双保险。只要能将水搅混,何须怕那么多?这或许就是他们当前最简单的逻辑。
二、民进党已然先输理三分
现在,民进党及台南检方都已对李全教提起议员当选无效之诉,检方也正在查证台南议长选举是否存在贿选。可见,民进党的大动作还是很有成效的。如果届时法院认定李全教议员当选无效,议长选举存在买票,不仅民进党可再增1席议员,赖清德可脱离被议会牵制的梦魇,更重要的是,民进党再次被证明是对的。然而,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民进党便不断加码炒作,其实已经先输三分理。
其一,民进党已然违反“民主投票”的基本规则。何谓民主投票,就是选举人根据自由意志,支持自己理想的人选或法案。此前,在议会、“立法院”内进行人事及重要法案表决的投票过程中,民进党一向反对国民党要求党籍成员亮票,其理由就是基于“维护基本的民主价值”。然而,当民进党有实力获胜又没把握获胜的情况下,竟然强制要求党籍议员公开亮票或“技术性”亮票,甚至还企图修改当前有关投票的基本规则,难道民进党不怕被批是“昨是今非”?其实,赖美惠的落选早有迹可循。据台报披露,赖美惠被普遍认为以赖清德马首是瞻,资源分配也走“赖神”路线,让不同派系的民进党议员大为不满;李全教深知这项权力纠葛的破绽,早在选前就放话,只要当议长,绝对会提供充分资源,从而更加鼓动议会绿营“民心思变”。因此,赖美惠未获全体党籍议员支持,有很大的民进党内斗成分,并不能完全怪罪国民党、李全教。再说,民进党一向标榜清廉,如果“为民喉舌”的党籍议员都能被处于低谷的国民党和政治前途不明的李全教收买,这又怎能让人相信,民进党重新执政后不会重蹈陈水扁贪腐的覆辙?俗语说,当你有一根指头指向别人时,有四根指头指向自己。此时民进党更应想想个中道理。
其二,民进党已然违反“无罪推定”等法学常识。所谓“无罪推定”,就是指一个人在被法庭认定有罪之前,他是无罪的,甚至可说是清白的,这也是普世公认的基本人权。然而,民进党在法庭并未确认李全教议员当选无效、议长选举贿选时,便认定李全教没有议员资格,认定李全教不能行使议长权力,这是典型的“未审先判”。更严重的是,极可能给人以民进党说李全教有罪就有罪、民进党的说法就是法院判决的错觉。同时,既然民进党人士提起李全教当选无效之诉,理当自己提供足够证据,而不能要求别人、检调部门甚至李全教提供证据,这也是法学基础知识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入门理论。何况,在台湾现行法律规定下,民进党所提当选无效之诉属民事官司,更应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否则,法院可不予受理。然而,陈亭妃等人日前发动里长进行市民连署,企图以“用人民的声音作后盾”,要检调部门交出“查议长贿选”的时间表。这岂不给人以民进党指挥、挟持检调部门之感?难怪台湾总有人问,台湾法院到底是国民党开的,还是民进党开的。
其三,民进党已违反台湾“地制法”的相关规定。日前,赖清德向外宣布,在台南市议长贿选案未厘清前,他与市府官员将不进市议会,蔡英文也表态支持赖的相关决定。然而,按台湾“地方制度法”规定,“直辖市”议会定期会开会期间,市长应提施政报告并应列席备询。成功大学法律系副教授王毓正也指出,李全教涉贿刑事案尚未起诉、民事当选无效之诉尚未确定,议长法定资格仍存在,依台“地方制度法”规定,目前并无法律支持赖清德不出席议会的权利。因此,赖不能以李“可能违法”为由,替自己违反“地制法”、拒绝出席议会找借口。赖还称,他为对全民负责,将不计个人毁誉,他将开放政府,让市民直接监督市府。对此,国民党人士早指出,赖曾以个人政治生命保证吴乃仁等的清白,但后来吴被判有罪,赖却并未兑现诺言。又有学者质问,难道有全体台南市民的支持,赖就可对抗议会、对抗“地制法”?如果民进党再次执政,是否要违背甚至否定台湾现行体制?若市民能直接监督市府,台湾现行代议政治是否可就此终结?何况李全教一再强调,台南市还有96万人没投票支持赖清德。
当然,也需话说两头。鉴于台湾议员与议长选举中买票之事常有,自然外人无需也无法为李全教的清白打包票。然而,民进党虽可从政治上“合理怀疑”李的议员与议长选举都存在贿选,但毕竟不能“先射箭再画靶”,“怀疑”是不能作为法律判决依据的。这就是法治精神的真谛。台湾人懂,民进党、蔡英文、赖清德更懂。既如此,又何必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将话说满,将事做绝。过去,台湾已因政治内斗而蹉跎岁月,现在,台湾朝野应吸取教训,就事论事,依法论事,以免台湾再陷入新一轮的政治恶斗。(作者:党朝胜,系中国社科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