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妓没钱付竟硬上 淫男性侵判3年4月

25.02.2016  14:22

曾有两次白嫖纪录的林姓男子,去年3月上网约1名应召女郎到北市万华区一家旅馆性交易,应召女进房发现林男不想给钱准备离开,竟遭林男强拉上床硬上,应召女事后验伤提告,台北地院今依强制性交罪判林男有期徒刑3年4月。

曾有2次白嫖应召女没付钱的林志威,去年3月又以相同手法上网找寻性交易对象,与一名应召女约定性交易1小时4000元,双方约在万华一间旅馆碰面,女方依惯例先收钱,但林男却没钱付,女方见状起身开门要离开,不料林突然强拉她上床性侵得逞。林审理时坦承性侵应召女,法官依强制性交罪判他3年4月徒刑。本案可上诉。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