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精炼可食用?检方打脸法官曲解证词
26.01.2016 15:56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油品精炼后可以食用?如同大便精炼可吃?台中高分检打脸一审法官看法,认定顶新案在一审过程中,鑑定人均提出精炼不能去除不好物质、精炼仍要掌握原料油的品质,但法官却以断章取义方式、曲解证人证词,做出有利被告判决。
台中高分检蒞庭专组在补充上诉理由及声请调查证据书中,截取一审判决内容中的证人证词,像是鑑定人朱燕华的证词提出:精炼使用原料仍须符合规范之正常原料、精炼的目的是把正常原料所制出品质不稳定之油净化、精炼不能把不好物质去除。但一审竟截取成:「如果它不是不正常的话,在精炼这方面都可以达到国家标准,就可以食用」。
另外,卖精炼设备的鑑定人王耀祖证称,「使用这些设备,无法将不可食用的油,转化为可食用的油」;他明确提到,要精炼仍须掌握原料油之品质,其设备只是针对酸价、顏色及胶质等微金属杂质加以设计。但一审判决却刻意忽略其全部证词,曲解成「精炼可以担保最后之品质」。
检方声请调查证据,请求确认有关食品安全卫生之管理,是否包括从原料开始,以及整个制程至產出產品,均因受食安法规范?未符合食用标准之原料油脂,可否因加制及精炼后可供食用?声请传唤林口长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台大医学院毒理学研究所副教授姜至刚、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博士林颖圣等作证。
(中时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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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1.2016 15: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