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上诉泄密案 马英九28日首赴高院应讯

27.11.2017  13:14
2017年11月27日 12:13 中时 林伟信

前总统马英九被诉泄密案,台北地院认为马构成泄密罪,但他是行使总统职务解决院与院的争议,依宪法规定可阻却违法,教唆泄密部分检方举证不足,判马无罪,检不服提上诉,高院28日首次开庭,传讯马英九到庭。

台北地检署认定,马英九2013年8月31日将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司法关说案 报告,泄漏给前行政院长江宜桦、前总统府副秘书长罗智强;9月4日 再教唆黄世铭将报告交付江宜桦,依违反刑法泄密罪、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个人资料保护法4罪起诉马英九。

北院审理后认为,宪法规定总统对院与院的争执,有争议调解处理权,司法关说案当时会让立法院与行政院卷入政治漩涡,造成宪政体制运作空前危机,马英九担任总统有权召集行政院长会商,马行使宪法赋与的权力,可阻却违法、不罚。

但起诉马英九的北检,相当不以为然,检方认为法官援引「院际 调解权」判马无罪,判决显然违背法令,因此提起上诉,高院28日召开准备庭。

另立委柯建铭自诉前总统马英九涉嫌教唆泄密、诽谤等罪,上个月高院审结认定,马听闻前检察总长黄世铭报告后,召集行政院院长等人共商解决之道,符合台湾政治运作现况及宪政体制,诽谤罪部分因没有「真实恶意」,判决马英九无罪定谳。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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