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延役10年 法国能源部有意放行

01.03.2016  23:29

法国过半数的反应炉将于未来数年内,陆续达到40年的使用期限,政策上面临决定是否延役的时刻。能源部长贺雅尔说她准备允许延役,但定夺权在核能安全署手上。

贺雅尔(Segolene Royal)接受法国国家电视3台(France 3)访问时表示,她已准备允许延长核电厂运转期限10年,也就是从40年延长到50年。

但实际上贺雅尔无法自行决定,延役与否主要是由法国核能安全署(ASN)定夺,预计2018年底才会提交意见。

贺雅尔的说法引起生态绿党(EELV)不满,指责这是屈服于拥核人士的游说,核电厂已开始老旧,延役会造成财务负担,威胁法国电力集团(EDF)的健全。

根据法国去年颁布的能源过渡法案,法国要在2025年以前,把核能发电比例从现行75%降到50%,并提高再生能源发电比例。

法国目前有58座反应炉在运转,若要达到把核能发电比例降到50%的目标,势必要关闭部分反应炉。目前最老旧的反应炉在东部的费森翰(Fessenheim)核电厂,自1978年运转至今已38年。

法国的反应炉过半数启用于1970年代末期到1980年代,也就是说,在未来数年内,这些核电厂将陆续达到40年的使用期限,延役与否已讨论多年,政策决定时间越来越紧迫。

根据法国审计法院(Cour des Comptes )报告,要达到把核电比例降到50%的目标,可能须关闭17到20座反应炉;若让核电厂延役,初步估算维修翻新、提升发电效率及安全避险所需经费可能会在20年内耗掉1000亿欧元(约新台币3兆6000亿元),处理用过燃料棒及核废料、拆除核电厂的费用更难以估计。1050301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