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强案一审判决出炉 处徒刑3年缓刑3年

22.12.2015  11:45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2日上午依法对大陆律师浦志强煽动民族仇恨、寻衅滋事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鉴于被告人浦志强如实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积极认罪悔罪,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浦志强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新华社报导,法院根据被告人浦志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资讯网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依法对其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