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署:东半球28号违法进入台日协议海域

06.03.2018  18:27
2018年03月06日 17:58 中时 杨腾凯

苏澳籍渔船「东半球28号」3日、4日出海作业时,遭日本水產厅执法船舰取缔,甚至还喷水柱干扰。渔业署今表示,经过调查,东半球28号确实未向渔业署申请,就擅自进入台日渔业协议海域作业,可吊扣渔业证书1年,期间内不得出海作业,或罚15万元。

渔业署表示,东半球28号在2月28日至3月3日之间,以特定渔业的身份出航,由于该船渔业执照为延绳钓渔船,根据《延绳钓渔船赴台日渔业协议适用海域作业管理办法》规定,延绳钓渔船未经许可,不得赴台日渔业协议海域作业,经查,东半球28号3月1日至3月3日进入台日渔业协议海域内外作业并未经过核准,已违法。

渔业署指出,东半球28号在3月4日又以娱乐渔船身份出港,依照《娱乐渔业管理办法》规定,娱乐渔船活动区域,只限距离台湾本岛30浬内的范围,经查东半球28号当日出海从事娱乐渔业活动时,距台湾本岛37浬远,也已违反法规,同时未配置足额的干部船员。

渔业署表示,对于东半球28号违规事项,可分别核处收回该船渔业证照及其干部船员执业证书一年以下,或处以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渔业署将循国内法令程序,请该船主说明后,依事实及法规处置。

渔业署表示,北纬27度以北及八重山群岛以南的台日重迭水域,渔业署已在歷次的台日渔业委员会上向日方表达应儘速协商,但迟未有进展,渔业署将持续透过外交管道要求日方协商,以免因渔船作业衍生执法纠纷,影响台日关系。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