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工作外籍人士明年须申报资產

28.11.2016  14:09

据报导,明年起,在香港工作的外籍人士资產超过100万美元的话,将要向香港有关部门申报,而这些资料将会交到相关国家手中。

星岛日报今天在报导中表示,香港当局为配合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打击跨境逃税及提高国际税务透明度,于6月修订了税务条例。

香港并率先与英国及日本签订相关协议,自明年1月起相互实施「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AEOI)」

据报导,银行界预期,届时在香港有财务帐户的外国人士,如果资產值超过100万美元以上,将会成为首批被要求申报及互换资料的对象。

报导指出,在港资產值超过100万美元的人,一般是指外资企业的外籍员工。

报导表示,上述措施实施后,今后私人银行等财务机构将会要求客户提供财务收益及居留权等资料,再向税务局呈报。

报导引述立法会金融界议员陈振英说,香港日后将会陆续与其他国家签订AEOI协议,初步会向高收入人士入手,尤其是资產值超过100万美元的相关地区税务居民。

前税务学会会长王锐强说,这项措施是针对在港工作的外资或跨国企业高层,这类「打工皇帝」在香港开设财务户口,若以往只在港缴税,但没有向所属国家报税,日后会按机制将其户口资料申报所属国。105112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