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五女烧炭自杀案 已清醒陈女:无外力介入

19.01.2017  15:02

澎湖地检署侦办马公市三多路五女烧炭案件,本署承办检察官前已讯问证人查明烧炭用木炭是死者王姓妇人独自搭车购买,并经由县警局鑑识科之勘察报告确认现场从房间内部黏贴之双层垃圾袋与胶带上有在场二女之指纹。

再经比对现场勘察报告与死者之相验结果,也未见有遭人闯入施以强暴胁迫之迹象。而死者与伤者之血液检体经法医研究所鑑定结果,仅发现有高比率之COHb「碳氧血红蛋白」(判断一氧化碳中毒之重要指标),而未发现有其他常见毒药物反应,是可排除五人于事发前曾服食毒药物或有遭下药之情。

已清醒之伤者陈女经讯问表示,家中五名女子系因彼此间关系非常紧密,有互不舍离之感情,因家中个人因素萌生烧炭念头后,遂全体决意共同参与烧炭行为,并无五人以外之外力介入情形,卷内其他事证则亦不足以推翻承办检察官之上揭认定。

另尚未清醒之蔡姓女子,因医生表示该女短期内恐难甦醒,为儘速厘清案件,并让家属得以回復平静生活,是本署未待讯问该女即先行做出结论,如日后该女清醒后再行讯问。至于已清醒之陈姓女子是否涉有刑责,承办检察官将另行签分侦案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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