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名经常参与反政府活动的男子因为焚烧特别行政区区旗,今天被法院判处侮辱区旗罪名成立,即时入狱6个星期。
综合本地电子媒体的报导,社运人士古思尧去年7月1日参加反政府示威活动时焚烧区旗,被东区法院裁定罪名成立。
据报导,裁判官判刑时指出,区旗是「一国两制」下的象徵,有独特的意义和尊严,应受到法律保护。
裁判官表示,理解被告当日是参加集会,表达意见,法庭尊重市民表达意见的权利,但底线是必须守法。1050308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