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最严重之罪 郑捷死刑定谳

22.04.2016  11:42

男子郑捷犯下台北捷运杀人案造成4死22伤,最高法院认定他罪证明确,犯行符合两公约最严重之罪,今天判处他死刑定谳。

最高法院判决指出,郑捷是犯案当场被捕,罪证明确;且他行凶时意识清楚,没有心神缺陷或精神丧失。他所犯下的罪行重大,属于两公约规定的最严重之罪,判处死刑符合比例原则。

最高法院指出,台湾是仍保有死刑国家,赞成死刑或废除死刑属于言论自由,在全国社会达成共识废除死刑之前,法院应依法审判,不得迴避判处死刑。

死者潘碧珠丈夫邱木森上午听判后表示,他与老婆结婚40多年,现在回家只剩下自己一人,觉得空虚、落寞,因此会向老婆说,「妳的不幸已替你争取到公平审判」。

郑捷于民国103年5月21日在台北捷运板南线龙山寺到江子翠站间持刀杀人,造成4死22伤。一、二审依杀人罪、杀人未遂等罪判处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最高法院日前开庭破例提讯死刑案被告,郑捷一反过去寡言,说出三点心声。他除了向死者及被害人家属说「对不起,我做错了」;原本想说早点被判死刑枪毙算了,但不想让律师的努力被白费,转而配合策略,希望透过律师的努力,让法律往好的方向发展。

郑捷又以监所内所见所闻痛批,矫正署应该改名叫惩罚署,把收容人变成人型废弃物,做高劳力、低智商的加工品让手指变形。10504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