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用药不可乱网拍 最高可罚30万

26.04.2016  19:52

网拍什么都有,但不能什么都卖!环保署表示,依环境用药管理法规定,非持有环境用药证照者,若在网路上广告贩卖杀虫剂、蚊香等环境用药,最高可罚30万,呼吁民眾勿任意网拍,以免触犯法律。

环署环管处指出,去年全台共查获13件非法网路广告贩卖环境用药的事件,皆依法裁处卖家,并要求下架,上周也召集网路平台经营者开会,要求经营者善尽告知会员不可贩售环境用药的义务,并以关键字搜寻,主动防范平台出现非法环境用药的广告贩售。

此外环管处去年抽验市面上112件环境用药,分别从台北、新北市场及网路上发现7件环境用药含有禁止使用的「灭蚁乐」成分,这7件包含「山甲牌蚂蚁饵剂」、「为民牌灭蟑饵剂」、「为明杀蚁饵剂」、「强力灭马清」等药品。

环管处表示,灭蚁乐是一种有机氯,因其分子不易分解,且对生物有害,因此遭斯德哥尔摩公约列管,环署也于2010年公告禁用。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