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业外劳符合3条件 享类国民待遇
15.05.2018 14:02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行政院长赖清德今(15)日宣布《新经济移民法》规划方向,中阶外籍技术人力留台入法,锁定產业及社福外劳,凡在台工作满6年,且通过取得相关证照,新一份工作月薪分别达41K、32K即可享有类国民待遇。
国发会主委陈美伶说,目前我国產业界中阶技术人力缺口共计12万人,在台產业外籍移工则有10万人,若企业经尝试仍招募不到人力,才可据此申请外籍人力,不过需符合41K的薪资门槛。
经企业招聘成为拥有永久居留权之產业及社福外劳,还需在台连续居留7年,且平均每年在台待满183天,并符合薪资门槛后,使得享有就业保险、劳工退休制度、育儿津贴及托育补助等类国民待遇。
產业外劳薪资门槛以技术员、机械操作及组装人员等產业人力,平均总薪资第70分位41,393元为标准;社福外劳则以健康照顾人员平均总薪资第70分位32,000元为标准。
(工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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