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自行车戴安全帽 绿委促月内公告

02.04.2016  14:21

民进党立委李昆泽今天表示,交通部应在1个月内公告骑乘电动自行车应配戴安全帽;检讨电动自行车出厂审验标准,将「防止擅自变更速度上限」的功能纳入。

儿童节、清明节连续假期,加上天气转晴,许多人扶老携幼外出旅游观光,李昆泽下午表示,许多观光景点电动自行车盛行,因免牌照、免驾照、免戴安全帽等特性蔚为风潮,事故数快速增加,他特别要求交通部加速「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修订,明订骑乘电动自行车应配戴安全帽,1个月内公告。

李昆泽说,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6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是「自行车」的一种,被归为「慢车」,虽符合节能减碳的趋势,但因相关交通法令未能配套修正,衍生不少乱象。

他说,根据警政署统计,过去5年来,电动自行车事故从273件暴增至1043件,受伤人数也从369人暴增至1495人,增加幅度都达3倍。近两年都各有4位民眾因相关事故而死亡。

「电动自行车在速度上比一般脚踏上快很多,行驶在道路上确实有一定的危险性」,李昆泽说,日前发生中国游客在垦丁骑乘电动自行车疑车速过快、头部重创死亡案例,交通部研订「道路交通安全规则」新增第115条之2,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配戴安全帽。但迟迟未完成公告,他要求交通部1个内完成公告程序。

此外,根据依道交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可超过25公里,但过去屡屡传出有民眾、出租业者擅自改装提升速度,李昆泽要求交通部检讨电动自行车出厂审验标准,将「防止擅自变更速度上限」的功能纳入,以避免民眾擅自变更,确保骑士与路人安全。105040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