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小女友復合 劣男威胁PO性爱影片
21.04.2016 20:57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7岁庄姓男子不满15岁小女友「小桃」与他分手,竟胁迫将交往拍下的性爱影片PO上网以求復合,小桃担心曝光,才由母亲陪同报案。新北地院今审结后,考量庄男与小桃家属和解,并赔偿50万元,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处1年徒刑,缓刑5年。
庄男3年前在网路认识小桃(化名),双方陷入热恋,庄男也与小桃拍摄性爱影片、裸照,没想到,小桃要与庄男谈分手,庄男为求復合,竟恐吓其要上传性爱影片到脸书,令她身败名裂,小桃深怕影片曝光,只好向母亲求助,并报警处理。
警方到庄男住处逮人时,也查扣庄男与小桃的性爱影片、照片等,法院审理时,庄男坦承犯行,考量其无前科,并与小桃母亲和解,赔偿50万元,给予其缓刑,全案可上诉。
(中时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21.04.2016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