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精障男杀妹判刑12年 还向法官鞠躬说「我接受」

18.12.2017  14:59
2017年12月18日 13:23 中时 林伟信

发生在今年6月间的人伦悲剧,台北市陈姓男子怀疑妹妹要杀他,他先发制人持菜刀将妹妹砍死,台北地院将他依杀人罪判刑12年,他被提讯聆判后,向法官鞠躬表示「我接受」。

51岁的陈男与49岁的妹妹都患有思觉失调症,2人同住北市南昌路住处、平日无业,生活都靠政府补助过日,他们平常在家相处时就感情不睦,经常发生口角,80多岁的老母亲时常会去照顾他们。

今年6月15日凌晨,陈母接到儿子电话说「发生命案」,她感觉事情不对劲立即报警,辖区员警赶到现场后,发现陈男呆坐在客厅沙发上,眼睛边框染血,衣服有被水冲刷过痕迹,员警在卧房内找到陈女,她的颈部遭砍多刀已死亡。

陈男被逮后说词反覆,一度声称妹妹要杀他,他就拿起家中菜刀,趁妹妹不注意时杀了她,后来又改口否认杀害妹妹,辩称不清楚案发经过,检方根据精神鑑定结果,确定陈男杀人时并无精神丧失,依杀人罪将他起诉。

北院审结18日宣判,并提讯在押的陈男到庭,法官宣謮主文谕知将他判刑12年后,他向法官们鞠躬表示「我接受这个判决」,听判后还押台北看守所。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