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前女友另结新欢 醋男杀人判9年确定

07.03.2016  15:47

吕姓男子被控不满前女友分手疑另结新欢,于民国103年间在新竹城隍庙持刀砍杀前女友等人,最高法院今天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吕男9年徒刑确定。

判决书指出,吕男与陈姓女子曾经交往,事发前数日,陈女用通讯软体LINE传讯「分开对彼此都好」、「让彼此都自由吧」等语给吕男,令他心生愤恨,怀疑陈女另有新欢;吕男在103年9月27日晚间骑机车行经城隍庙时,发现陈女的安全帽放在邱男机车上,于是进入城隍庙一探究竟。

吕男走进城隍庙前广场摊贩区,发现陈女与邱男在一起用餐,当下醋劲大发,指着陈女大骂「你想要的自由就是跟他吃饭吗?」旋即从牛仔裤口袋拿出预藏的水果刀,刺向陈女胸部、背部,邱男见状起身制止,也遭吕男持刀攻击。105030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