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疫苗案 357人被撤职、降职
大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
会议指出,疫苗品质安全事关人民群眾尤其是少年儿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初步查明,此次疫苗系列案件涉及面广,性质恶劣,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也暴露出疫苗品质监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对非法经营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教训深刻。
目前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根据已查明情况,会议决定,依法依纪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下一步还要坚决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和失职瀆职行为,并根据案件查处情况,提出进一步问责处理意见。
会议强调要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制度监管,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明确做法一要严格疫苗流通管理,将自愿接种的第二类疫苗比照国家免疫规画用的第一类疫苗,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採购,不再允许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疫苗,坚决制止通过借用资质和票据进行非法经营的「挂靠走票」等行为。
二要建立疫苗从生產到使用的全程追溯制度,强化储存、运输冷链要求,增设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环节索要温度监测纪录的义务。
三要加大处罚及问责力度,对非法购销、未按规定储运疫苗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金额,增设对责任人员的禁业处罚,并严格属地监管职责,增加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的规定。《决定》还完善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等内容。
(旺报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