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杠院长 行政清查结案公文应废除
前任和现任监察委员公开指出监察院长张博雅有行政干预调查之嫌。监委王美玉和仉桂美今天在委员会中提案,主张张博雅行政裁示清查卸任委员调查报告并结案的公文应该废除适用。
前监委李復甸6日投书报纸,指张博雅下令把前两届监委查过的案都清仓结案,引发反弹;监委王美玉、仉桂美7日也发布新闻稿指「监察院是错了!是黑箱了」。
张博雅当天则澄清,监委完全是误会了,她所下达的检讨结案指示,是针对3、4届监委已调查出结果,但改正结果长年来却在监察院与被调查单位间一来一往,无法结案的案例,绝不是针对现任监委所承接或尚未调查出结果的案件,现任监委所承接的案件,当然要继续调查。
不过王美玉和仉桂美今天再度在国情委员会中提案,指出张博雅在1月14日行政裁示清查卸任委员调查报告并结案的公文,在违反程序正义、委员未获共识下,应该废除适用。
提案指出,监察院根据宪法规定,设立的各委员会,职掌相关监察事务,以保障监察委员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干涉,若涉及各委员会共通事项,应先经委员会讨论,并送院会审查。
王美玉和仉桂美两位监委认为,院方以监察行政为由,在未告知监察委员、各委员会召集人下,自行拟定的结案处理程序,违反正当法律程序原则。「各委员会主秘代表委员会吗?主任秘书是受院长命令?还是召集人命令?秘书长、副秘书长能指挥委员会?」
两人指出,调查报告结案与否要经过委员会审查,怎么会是行政事务?如果是院方所称的行政事务,就交给秘书长、院长盖章结案就好,何必提委员会审查?因此在违反程序正义下,应立即废除院长裁示全面结案的处理程序。
据了解,两位监委在国情委员会中表示若要讨论案件是否签结,应提案到院会或谈话会处理,绝对不可强行用行政权干预监委职权,而在眾多监委坚持下,张博雅同意将争议交到下次院会中讨论。10503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