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军人盗卖电缆线修军车 贪污罪判缓刑

25.05.2016  16:13

陆军第十军团七四资电群网路传输连(七四网传连)萧姓士官长副排长、柯姓上士组长、潘姓上士组长3人,为支付军车修理费用,连续窃卖军用电缆线,法官姑念他们非中饱私囊,依贪污罪判3人2年至1年10月不等徒刑,缓刑5年。

萧、柯、潘3人于101年7月至12月间,前往台南市官田区、云林县四湖乡三条崙等地,窃取军用电缆铜线,转卖给不知情的许姓资源回收业者,共卖得7万6000余元,因3人是依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官条例、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等法令,服务于国家所属机关,而具有法定职务权限之公务员,3人窃卖电缆线已涉贪污罪。

法官审理,3名军人是为支付修理军车所需费用,而私下剪断已由光纤取代、不再使用的閒置电缆铜线,认定3人并未据为己有或私用,显是欠缺法治观念致有错误行为,依贪污罪判萧1年11月徒刑、支付公库40万元,柯2年徒刑、支付公库40万,潘1年10月、支付公库36万元,3人均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接受240小时法治教育。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