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先斩后奏”? 台媒批柯文哲好大的官威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市西门町峨嵋停车场双尸枪杀案,杀手陈福祥于案发11日后遭警方逮补。柯文哲表示破案太慢,主张“先斩后奏”。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日发表透视集文章表示,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程序正义”,“先斩后奏”是独裁产物,有权大老爷说这样就是这样,他好大的官威,好大的架子,有这样的市长,是市民之福吗?
全文摘编如下:
台北市峨嵋街停车场双尸命案,北市警局在11天后抓到主嫌陈福祥,市长柯文哲嫌破案太慢;警局表示,因为在抓人前需先调通联纪录,监听部分则需向检察官声请,再经法官核准,所以慢了几天。柯市长听了很不满,主张“先斩后奏”。
这意思是,先逮人再去补程序。这就是所谓“柯氏作风”,不管体制,不管法律,只求速效。这个方式若适用于所有手握公权力者,滥权、错杀等反人权情事,必然大增。
且以监听为例,这是民进党最痛恨的事,检察官提出具体事证,经法官核准的监听,若监听对象是绿营政治人物,被逮到犯罪证据,他们无不痛骂“这是司法迫害”。如果照柯文哲“先斩后奏”的做法,监听不必调通联纪录,不必事先向检察官声请,民进党恐怕要“造反”了。
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程序正义”,故不能因目的正确而破坏程序;许多刑案中因警方找不到直接证据致不能宣布破案,一定要依法取证,杀人要找到凶器、贪污要找到金钱,绝不可以跳脱程序“先斩后奏”。
“先斩后奏”是独裁产物,有权大老爷说这样就是这样,官大如皇帝,杀人还可以灭九族,而对于犯罪者,不是一刀毕命了结,可以处“凌迟”、车裂,让他受尽痛苦慢慢死。
柯文哲的官威当然没有那么大,但已有了“押人取供”的独裁心态。台北市民必须警觉,如果他宣示“效率第一”是这么做法,那“斩”错了人怎么办?人民好好住在家里,突然冲进几个警察,没有搜索票,戴上手铐就把人带走,结果发现抓错了,那要怎么办?
柯文哲被网军封为“柯神”,他自己飘飘然,骂人如吃家常便饭,骂错了好像也无所谓。他好大的官威,好大的架子,有这样的市长,是市民之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