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祖父母再纵火 不孝孙判无期徒刑
22.03.2016 19:31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李姓男子吸毒后杀害扶养他长大的祖父母,并纵火焚烧祖父尸体,被检方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罪等起诉。高雄地院审结,认为李男犯后深感懊悔并自首,判处无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李男因父母离异,自小由祖父母养育长大,但李男于国中毕业未再升学,工作不固定,且染上毒瘾,去年3月在高雄市内门区家中吸毒后,持菜刀杀害祖父母共203刀,并纵火焚烧祖父尸体,起火后打电话报警自首。
高雄市警方将全案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检方依杀害直系血亲尊亲属和纵火等罪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审结,认为李男在报案电话中表明「要自首」及告知住家地址,犯后深感懊悔,且有家属替他求情,应有教化可能。杀害祖母后自首获减刑,判处徒刑18年;杀害祖父判处无期徒刑;纵火判处5年。应执行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全案可上诉。1050322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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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2016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