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宝湿地诱捕斑鸠 私设捕鸟笼恐违法

07.05.2016  01:12
福宝村长黄耀辉双手捧着被捕鸟笼夹伤的斑鸠,希望权责单位能尽速处理近日出现在福宝湿地的诱捕鸟笼。(陈志远摄)

福兴乡福宝湿地野鸟种类丰富,是赏鸟迷的参访圣地,近来在福宝湿地私人田地及道路旁却出现不明鸟笼,放置鸟饵诱捕斑鸠,目前发现至少有五座鸟笼遍布在斑鸠出没处,福宝村长黄耀辉表示,其中有不少被诱捕鸟类受伤或死亡,村民气愤难耐,已经自行拆毁两座。

福宝村养牛场旁產业道路的其中一个诱捕笼,内已诱捕到14只斑鸠,部分斑鸠的翅膀因为试图挣脱而受伤,其中2只已死亡,黄耀辉指出,这5个诱捕野鸟笼,上方各设有8个宝特瓶入口,且宝特瓶内部为锯齿状,里面放有饲料,一旦野鸟进入笼内觅食,就无法飞出;因5个诱捕鸟笼大小相似,笼内摆设也雷同,不排除是同一人所为。

黄耀辉表示,约四年前曾出现过不明人士猎捕大量斑鸠贩卖,遭查获后已遭撤除,但一个月前又开始出现捕鸟笼,斑鸠虽不是保育类动物,但他担心福宝湿地的保育鸟类也被鸟笼诱捕进去,希望权责单位能够尽快处理。

斑鸠在福宝湿地数量眾多,据闻一天可捕获4、5百只,至于捕抓后用途为何,还需要进一步调查。

县议员林世贤指出,现在大眾对于蛋白质摄取管道多元,食用野生鸟禽进补已很少见,诱捕动机较有可能是抓来提供给特定团体放生,他认为大眾应多培养正确的生态保育观念,减少团体式的放生仪式,共同保护台湾珍贵生态资產。

彰化县政府农业处表示,斑鸠不属保育类动物,但依野生动物保育法规定,若以设陷阱方式猎捕或诱捕野生动物,即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得裁罚6至30万元。一旦有抓到保育类鸟类如彩鹬,将涉及刑责6个月以上5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币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