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徐榛蔚争取村里长抚恤金 立法院进行初审

29.12.2016  19:37
立委徐榛蔚为基层村(里)长争取权益。(杨汉声翻摄)

日前台东海端乡雾鹿村村长于颱风勘灾遇土石流不幸罹难,却只能领到8万元丧葬补助乙事,引起举国关心村里长因公伤亡及相关权益问题;立法委员徐榛蔚于本会期率先提出「村(里)长因公伤亡抚恤条例草案」,希望让基层第一线辛苦服务的村里长,执行公务时能多一层保障。

今天内政与司法法制联席会议原本仅排定「地方制度法第61修正草案」审查,赋予村里长因公伤亡抚恤法源,相关权益抚恤仍要另一法律订定,一早立委徐榛蔚即提出增列议程提案,要求召集委员赵天麟,必须将配套专法一起排入讨论,才能完整讨论,让村(里)长权益早日落实,获得在场朝野立委的支持,列入议程审议。

徐榛蔚表示,村(里)长应属公务员,但却无法适用「公务人员因公伤残死亡慰问金发给办法」,她上个月质询内政部长叶俊荣就要求内政部应该要研议办法,让村里长比照公务人员,享有因公伤亡的抚恤。当时内政部长叶俊荣也应允研议,这次她提的专法除了能让内政部及铨叙部参考,也希望内政部能支持。

徐榛蔚指出,全国7848位村(里)长的「身分定位」和「抚恤」至今都很模糊,公伤亡抚恤都只能靠各地方政府自订之福利互助金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等相关办法,且金额相当少,仅有几万元,她感谢联席会让她的专法草案可以顺利排入进行审查,也期盼朝野立委的共同支持,未来也能一起来推动让修法及专法都能顺利三读通过。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