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营立委简东明涉贿选 遭屏检起诉
16.03.2016 21:13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屏东地检署侦办立委贿选案件,检察官掌握现任立委简东明涉嫌在选举期间于屏县潮州镇的联合竞选总部,以发放工作费名义,交付14万8000元现金给桩脚王荣仪,另交付12万3000元现金给嘱托王交给马昭明,以每票1500元至3000元不等,用以向玛家及三地门乡有投票权人买票。
屏检已有掌握「玛家乡辅选干部名册」,今日上午依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侦结,起诉简东明、马、王等2名桩脚,及55位选民。
(中时即时)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16.03.201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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