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审 开车门未留意肇事要罚

22.06.2016  11:15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乘车准备下车前,若没注意后方有无来车或行人,在开关门时导致事故发生,最高将处3600元罚锾。

交通委员会今天初审通过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车辆停车时,驾驶人与乘客在开关门时,若未注意后方有无来车或行人,因而肇事,将处驾驶人新台币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罚锾。

但职业驾驶如计程车司机,若有尽告知义务,例如请乘客开门时要注意后方来车,却仍发生事故,则处罚违规之乘客。1050622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