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简东明竞选总部2人 涉贿续押
16.03.2016 23:33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16日电)国民党籍立委简东明今年竞选时涉及贿选,屏东地检署今天将简东明、工作人员及受贿的选民共58人,依违反选罢法提起公诉,其中,王姓及马姓工作人员今晚被法院裁定续押。
屏东地检署表示,简东明在屏东县潮州镇的联合竞选总部,以发放工作费名义,交付新台币14万8000元现金给王姓工作人员,进行玛家乡的买票,另由王员转交12万3000元给马姓工作人员,进行三地门乡的买票。
王姓及马姓工作人员在检方侦办期间被收押,检方今天向法院声请续押。晚间,法院以有勾串证人及共犯之虞,裁定续押。105031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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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2016 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