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业者标错价 5月起不能再赖皮

11.04.2016  15:18

行政院消保处今天表示,针对经济部提出《零售业等网路交易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5点修正草案已审议通过。简单来说,未来只要网购买卖双方都确认交易完成之后,即便卖方发现标错价,也不能反悔,仍必须按照网页标示的价格出售,新制预计最快5月正式上路。

消保处也表示,就现行网路定型化契约规范,网路卖方可在下单后2工作日内附正当理由停止交易,但近期经济部研拟,认为已不符世界潮流。未来新制上路后,网购业者如没有依法依价格出货,消保处将要求限期内改正,并可依《消保法》最高处50万元罚锾。

消保处指出,修正内容要求卖家在交易过程中,前端必须做好包含商品种类、数量与价格的确认机制,买家如完成订购流程,结帐完成、订单成立,就算标错价格卖方也不能再反悔。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