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淑蕾遭拍怒告《周刊王》 检方不起诉
16.12.2015 22:4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周刊王》去年报导立委罗淑蕾与主播吕惠敏在阳明山别墅过夜、罗担任千附独立董事当「门神」,引发罗不满,怒告《周刊王》前董事长刘洪福、社长、总编及记者等9人妨害名誉、妨害秘密罪。台北地检署今侦结,认为《周刊王》不算偷拍,且千附案已尽查证责任,今以罪证不足,将《周刊王》9人不起诉。
《周刊王》去年7月直击罗淑蕾、吕惠敏于阳明山别墅过夜,暗指罗、吕2人关系匪浅,内容刊出罗在屋内活动照片,罗认为《周刊王》以前跑去她家偷拍,近期才将照片刊登,因此控告《周刊王》涉妨害秘密。
《周刊王》另报导台联爆料,罗担任千附独立董事,且持有千附股票107万股,却只向监察院申报50万股,质疑罗收乾股一事,也遭罗控告妨害名誉。
检方曾赴罗别墅勘查,认为若未关窗或关上窗廉,一般人皆可轻易窥见房内景物,难以对隐密性具有可期待性,因此不能究责《周刊王》有偷拍行为。
另,千附案罗也曾坦承申报股数不符,是助理申报错误,该部分媒体并不知情,无法归责是媒体责任,因此将《周刊王》不起诉。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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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2015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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