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湾二次环评 遭法院撤销确定

31.03.2016  21:18

曾为最高行政法院判决撤销环评确定的台东「美丽湾渡假村工程」,台东县政府2012年重启环评并火速通过后,经当地原住民部落和环保团体等14人,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第二次环评结论,台东县府不服败诉判决,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31)日下午被判决上诉驳回,美丽湾第二次环评案定撤销。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是在2014年10月28日,以环评审查结论既有应迴避而未规避的委员参与表决,以及有条件通过环评审查的瑕疵,判定台东县府环评审查结论有误,再度判决美丽湾度假村开发案「撤销环评」。台东县府不服提上诉,最高行政法院今日判决上诉驳回,全案确定。

(中时即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