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台保证诉诸文字 外交部感谢欢迎

17.05.2016  13:20

美国联邦眾议院院会今天「无异议」通过有关支持台湾的「共同决议案」,内容提到「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是美台关系的重要基石。外交部对此表示感谢与欢迎。

联邦眾议院外交委员会4月20日通过由共和党眾议员夏波(Steve Chabot)提出的88号共同决议案(HCR 88),重申「台湾关系法」及1982年时任美国总统雷根对台湾提出的「六项保证」,是美国与台湾关系的重要基石,今天在眾院院会无异议通过。 这是「六项保证」首度诉诸书面文字,成为国会通过的提案。

外交部对此表示,今年是「台湾关系法」立法37周年,决议案的通过深具意义,外交部对美国国会以实际行动肯定「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对台美关系的重要性,表示欢迎与感谢。

外交部表示,这是美国国会首度专门且同时针对「台湾关系法」与「六项保证」在台美关系上所具有的重要地位通过决议案,敦促美总统与国务院公开(publicly)、积极(proactively)并且持续一贯(consistently)地确认「六项保证」亦为台美关系的基石。

外交部表示,长期以来,美国国会对台湾展现两党一致的支持,在1979年制定的「台湾关系法」不仅成为双方在中止外交关系后持续发展关系的依据,也阐明美国对台湾的安全承诺。而1982年雷根总统对台湾提出的「六项保证」,则更加强化美国对台湾的各项承诺,与「台湾关系法」同为台美关系的基石。

「共同决议案」代表美国国会的态度,无须美国总统签名生效,不具法律约束力。1050517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