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性骚李艷秋案 北市判成立

06.01.2016  12:28
性骚案成立判决,李艷秋脸书po文指出,对方答辩令人咋舌,也映照出台湾价值混乱,是非不分的现况。(图摘自李艷秋脸书)

资深媒体人李艷秋去年中投书批《自由时报》报导用罩杯尺寸代表女主播分量非常不妥,引来该撰稿记者锺智凯回击,引述网路文章指李艷秋成为色情文学女主角,李艷秋愤而向北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申诉。北市社会局昨判定性骚案成立,《自由时报》记者锺智凯与主编邱婉智因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处1万到10万元罚锾。

对性骚案成立判决,李艷秋昨在其脸书指出,记者锺智凯与主编邱婉智答辩令人咋舌,也映照出台湾价值混乱,是非不分的现况。那条媒体专业的道德红线,在他们身上全然溃败。

李艷秋表示,「锺智凯毫无反省,也不必改过,因为自由力挺他硬ㄠ不认错,这样品格的记者在自由的前途一片大好,我实在不必担心自由会叫他滚蛋。」

北市性骚扰防治委员会在该判决认为,「报社应对下属负监督及教导责任,法律主体应是报社而非个人」,李艷秋强调,这是非常重要的提醒。指这个行政罚确定两件事:1.自由时报对李艷秋性骚扰、2.这个判决将成为司法诉讼的重要依据。

李艷秋希望这案例,可以鼓励女性在受到媒体欺凌羞辱时,有勇气站出来,为自己的尊严而战!不过她也感嘆「想要翻转臺湾媒体的不公不义,路,真的很漫长。」

(中时电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