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拍板税改方案 盼年底前三读闯关

12.10.2017  14:06

行政院院会今拍板通过《所得税法》修正案,内容涵盖调高综所税等扣除额、对中小型新创企业减税、股利所得採两种方式课徵,法案最快将于11月初将于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审议。财政部长许虞哲今在记者会上力促,盼立院朝野可于年底前三读通过,届时明年1月就能施行,并适用于后年申报所得税。

行政院院会今通过税改案,政院发言人徐国勇转述行政院长赖清德裁示,表示本次税改方案是整体税制优化的重大改革,透过合理调整投资所得者之税负结构,并配合调高3大扣除额,减税利益255亿元由超过542万综所税申报户共享,使全民获益,请财政部对外妥予说明,争取各界支持。

税改方案中,个人综所税率最高级距从45%降至40%,标准扣除额从9万元提高到11万元,薪资所得扣除额从12.8万元提高到18万元,身心障碍扣除额也从12.8万元调升到18万元;股利所得採「2择1」制,除了可依获配股利按26%分开计税,也能就股利的8.5%作为可抵减税额,但每一申报户上限为8万元。

媒体询问,朝野立委有意调高薪资扣除额,许虞哲说,立委有意调高薪扣,财政部予以尊重,但目前税改方案预估已有税损69亿元;薪扣每调高1万元,将有34.7亿元税损,若调高2万元,恐再增加近70亿元税损,盼立委考量财政平衡。

至于大法官宣判薪扣设限违宪,两年内必须修法,许说,未来将採「核实减除」方式,如现在薪扣提高到18万元,民眾若认为不够用,就核实减除,财政部预计明年6月提出。

此次税改方案对外资股利所得由现行20%调高至21%,外界担心恐造成外资反弹。许虞哲解释,此次方案较邻近的韩国少1%,且目前与台湾签订租税协定32个国家将不受影响,仍受租税优惠保障,绝大部份国家外资都仅课徵10%。

(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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