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性侵女学生 和解获缓刑

12.01.2017  20:35

21岁李姓男大生2015年在高雄某补习班打工,见办公区仅有13岁国一女学生与另名同学在场,一时色欲薰心,先支开另一人,再对国一女学生拥抱、强吻,甚至将对方带进厕所指奸得逞。李男挨告后,赔偿被害人26万元获和解,高雄地院审酌他已有悔意,并从事志工悔过,轻判徒刑2年、缓刑5年。

(中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