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现房屋使用权仅20年案例 要续期恐付费
17.04.2016 23:50
本文来源: 中时电子报
大陆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来说为70年,不过温州却出现一件只有20年的个案,民眾得多花至少1/3的房屋售价,作为续期费用,这引来在大陆置產的「百万台商」关注,担心期满房子被政府收回;业内人士指出,按现行规定,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可直接续约,但要以哪种方式续约,大陆尚未公布相关配套,唯一可预期的就是得付费续期,所以不必太过担心。
温州近日出现一宗奇怪的购屋纠纷,民眾买屋办过户时才得知,房子仅有2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期,不像大家熟知的70年,而且使用期限也过期,必须再花房价的1/3至一半价格续期,才有办法取得土地证后入住;会有这种情况,据中国经济网报导,这与当年政府的「决策」有关,而明年还有600多套房的使用权将到期。
温州相关政府官员指出,现行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来说是70年,但在1990年代,为缓解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有的人无法交足70年,才订出最少交20年的规定,但国家目前尚未制定具体续期、补缴标准,就此个案只能先参照国有土地出让做法,由第三方机构评估土地价格等方式,算出出让金额,也希望国家能赶紧推出相关措施。
「时间到了自然会有规定!」上海市台协副会长蔡世明说,过去大家在传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房子就会被政府收回,但按现行《物权法》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民眾不用太过担心,但该如何续期,或者是要不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与缴纳标准等,虽然现在都没有具体规定,但大家要有心理准备,未来应会採用补(交)出让金方式续期。
在上海从事不动產行业的台商也提醒,民眾购屋时要仔细了解住宅土地使用年限的剩余期间,保障自身权益。
(旺报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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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2016 23:50